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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1)“业主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确。\n<\/p>\n
\n\t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n<\/p>\n
\n\t(2)“业主要求采用邀请招标”不正确。\n<\/p>\n
\n\t理由:因该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相关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n<\/p>\n
\n\t(3)“业主提出的仅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不正确。\n<\/p>\n
\n\t理由:资质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①信誉;②技术;③拟投入人员;④拟投入机械;⑤财务状况等。\n<\/p>"},{"id":3944,"title":"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项目法人可如何处理?","stem":"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n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n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项目法人认为报名单位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生的事件如下:\n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n事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n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n事件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n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n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600万元,开标后谈判中提出估价为800万元的技术转让。\n事件7: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G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options":"","answer":"","explanation":"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回。G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项目法人可没收其投标保函。"},{"id":9373,"title":"某承包商在混凝土重力坝施工过程中,采用分缝分块常规混凝土浇筑方法。由于工期紧,浇筑过程中气温较高,为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承包商积极采取了降低混凝土的入仓温度等措施。在某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某一单元工程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承包商及时组织人员全部进行了返工处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构成了一般质量事故。返工处理后经检验,该单元工程质量符合优良标准,自评为优良。在该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养护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另一单元工程坝体内出现较大裂缝和空洞,还有个别单元工程出现细微裂缝和表面裂缝。在发现问题后,承包商都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在该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5号坝段混凝土某一单元工程模板安装质量检查结果如表1F400000-2所示。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质检部门及时统计了该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情况:20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12个单元工程被评为优良,优良率75%;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质量优良。该分部工程自评结果为优良。根据混凝土模板安装质量检查检测结果,指出该工序的施工质量等级并说明理由。","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该模板安装工序施工质量评定意见应根据检测值首先统计各检测项目的合格点数和合格率,以及该单元模板工程检测点合格率,然后根据主要检查项目、一般检测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情况及实测点的合格率作出施工质量评定意见。根据工序质量评定标准中“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检测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总点数中有70%及以上符合质量标准,评为合格;检测总点数中有90%及以上符合质量标准,评为优良。”由此得出该工序质量等级。\r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虽然该分部工程的优良率达到75%,其他各项标准也达到优良,但该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质量事故,故不能评为优良。"},{"id":9361,"title":"分析A、B、C、D、E、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或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stem":"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n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n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项目法人认为报名单位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生的事件如下:\n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n事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n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n事件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n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n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600万元,开标后谈判中提出估价为800万元的技术转让。\n事件7: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G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options":"","answer":"","explanation":"
\n\tA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经评审后最低报价的应推荐为中标人。\nB投标人在开标后降价不妥。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修改。\nC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因投标保函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nD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函(或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不要求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nE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应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nF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根据有关规定,开标后合同谈判中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n<\/p>"},{"id":14465,"title":"投标人甲与招标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文件?","stem":"淮江湖行洪区退水闸为大(1)型工程,批复概算约3亿元,某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了此次招标工作。在招标文件审查会上,专家甲、乙、丙、丁、戊分别提出了如下建议:甲:为了防止投标人哄抬报价,建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超过标底5%的为废标。乙:投标人资格应与工程规模相称,建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超过注册资本金5倍的为废标。丙:开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建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宣布其弃权。丁:招标由招标人负责,建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招标人代表担任,且评标委员会主任在投标人得分中所占权重为20%,其他成员合计占80%。戊:地方政府实施的征地移民工作进度难以控制,建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由于地方政府的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的,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招标文件完善后进行发售,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投标人甲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将弃渣场清理项目进行分包,并承诺严格管理分包单位,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且分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由本单位人员担任。经过评标、定标,该投标人中标,与发包人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并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弃渣场清理项目分包合同,约定单价12.88元\/立方米,相应的单价分析表如下。","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总承包合同应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合同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主要考查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应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合同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id":14222,"title":"指出事件2中炸药、柴油存放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stem":"某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在对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如下事件:事件1:公司第一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某泵站工地,在夜间进行泵房模板安装作业时,由于部分照明灯损坏,安全员又不在现场,一木工身体状况不佳,不慎从12m高的脚手架上踩空直接坠地死亡。事件2: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某引水渠道工程,该工程施工需进行浅孔爆破。现场一仓库内存放有炸药、柴油、劳保用品和零星建筑材料,门上设有“仓库重地、闲人免进”的警示标志。事件3:公司第三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是某小型水闸工程,由于工程规模不大,项目部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仅由各生产班组组长兼任安全生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2,炸药和柴油不应存放在同一仓库,应分别放在两个仓库。理由:炸药要求存放于专用仓库,有专人管理。主要考查炸药、柴油存放要求。炸药和柴油不应存放在同一仓库,应分别放在两个仓库。炸药要求存放于专用仓库,有专人管理。"},{"id":14155,"title":"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stem":"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个月;A、B工作所用的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合同价款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施工期间若遇物价上涨,只对钢材、水泥和集料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指数。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工作的估算工程量和施工单位的报价见下表,该工程的各项工作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按月匀速施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有两台大型机械设备需要进场,施工单位提出应有建设单位支付其进场费,但建设单位不同意另行支付。事件2: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运抵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送检,但施工单位称:施工合同专用款并未对此作出约定,因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若一定要施工单位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事件3:当施工进行到第3个月末时,建设单位提出一项设计变更,使D工作的工程量增加2000立方米。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后,D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个月。从第4个月开始,D工作执行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经测算,新单价中直接费为160元\/立方米,间接费费率为15%,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事件4:由于施工机械故障,G工作的开始时间推迟了1个月。第6个月恰巧遇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造成F、G工作的造价提高,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指数见下表。施工单位随即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调整F、G工作结算单价的要求。经测算,F、G工作的单价中,钢材、水泥和集料的价格所占比例均为25%、35%和10%。","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正确。理由: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中的措施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施工单位没有理由提出由建设单位支付其进场费的要求。主要考查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的合同价款。由于此合同中的合同价款采取综合单价计算方法,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所需的费用已经包含其中,施工单位也就不能再向建设单位提出支付其进场费的要求。"},{"id":14319,"title":"指出土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际工作中不符合现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之处,并提出正确做法。","stem":"某地新建一水库,其库容为3亿立方米,土石坝坝高75m。批准项目概算中的土坝工程概算为1亿元。土坝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见下表: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发包人与投标人A签订了施工合同。其中第一坝段土方填筑工程合同单价中的直接费为7.5元\/立方米(不含碾压,下同)。列入合同文件的投标辅助资料的内容见下表:工程开工后,发包人变更了招标文件中拟定的第一坝段取土区。新取土区的土质为黏土,自然湿密度1900kg\/立方米,用锹开挖时需用力加脚踩。取土区变更后,施工运距由500m增加到1500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一)违反规定。该水库属于大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还应在《中国水利报》上同时发布。(三)违反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四)违反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五)违反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相同。主要考查现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①招标信息发布违反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指《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重点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同时还应当在《中国水利报》发布招标公告,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②投标人A、B、C、D、E均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招标人仅组织投标人A、B、C踏勘现场违反规定。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③招标人通过电话通知删除招标文件中坝前护坡内容违反规定。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④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一致违反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id":14412,"title":"根据《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确定事件2的事故等级;补充完善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指出事故调查的不妥之处,说明正确的做法。","stem":"某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包括大坝、水电站等建筑物。在水电站厂房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内容如下:(1)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引爆时,无关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爆破后,首先须经安全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2)电站厂房上部排架施工时高处作业人员使用升降机垂直上下。(3)为确保施工安全,现场规范使用“三宝”,加强对“四口”的防护。事件2:水电站厂房施工过程中,因模板支撑体系稳定性不足导致现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浇筑层整体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提交了书面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3)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了事故调查。","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较大质量事故:(2)补充: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3)“项目法人组织…”不妥,应为“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查《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对事故等级的划分、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以及事故调查的方式。根据《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事件2的事故因质量事故造成5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水电站厂房混凝土施工,属于混凝土薄壁工程,根据质量事故的分类,构成了较大质量事故。有关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③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④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⑤事故发生后来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⑥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以及联络方式。事故调查不妥之处;“由项目法人组织综合事故调查”,正确的做法是:“事故发生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id":3604,"title":"某混凝土大坝主体工程,建设单位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两家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脚手架工程危险性较大,要求甲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凭以往经验进行了安全估算,认为方案可行,并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遂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事件2: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甲施工单位报验的测量成果时,发现对测量控制点的保护措施不当,造成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失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通知单》。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甲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时,发现数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在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暂停施工通知》,要求对该分部工程停工整改。事件4:甲施工单位施工时不慎将乙施工单位正在安装的一台设备损坏,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作出了赔偿。因修复损坏的设备导致工期延误,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指出事件3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发出《监理通知单》妥当。不妥之处:签发《暂停施工通知》;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暂停施工通知》(或只有总监理工程师才有权签发《暂停施工通知》);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暂停施工通知》。"},{"id":24883,"title":"根据事件二,分别计算2010年1月份的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扣回额、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额、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款。","stem":"某水库枢纽工程除加固的主要内容有:①八级帷幕灌浆;②坝顶道路再建;③上游护坡重建;④上游坝体培厚;⑤发电隧洞加固;⑥泄洪隧洞加固;⑦新建混凝土截渗墙;⑧下游护坡拆除重建;⑨新建防浪墙。合同规定:(1)签约合同价为2 800万元,工期17个月,自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30日。(2)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签约合同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按公式R=[A (C-FIS)]\/[(F2-F1)S]计算,F1为20%、F2为90%。(3)从第一个月起,按进度款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当地汛期为7~9月份,根据批准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所有加固工程均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其中“上游护坡重建”在第一个非汛期应施工至汛期最高水位以上,为此在第一个非汛期安排完成工程量的80%,剩余工程量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承包人编制了第一、二个非汛期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如下,其中第二个非汛期计划在2009年10月1日开工。该计划上报并得到批准。工程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如下事件:事件一:由于设计变更,发包人未能按期提供图纸,致使“新建防浪墙”在2009年12月30日完成,因设备闲置等增加费用2万元。据此承包人提出了顺延工程20天,增加费用2万元的索赔要求。事件二:至2009年12月份,累积完成合同工程量2 422万元。监理人确认的2010年1月份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包括:“泄洪隧洞加固”142万元,“下游护坡拆除重建”82万元。[006-001-011-000-9787516007327-image\/006-001-011-000-9787516007327-002-002.jpg]","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工程进度款:224万元(142+82=224万元)(2)工程预付款扣回金额:14万元。至2009年12月份,累计工程预付款的扣回金额为:因298 >2 800×10%。2 800×10%-266= 14(万元)。(3)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额:11.2万元(224×5%=11.2万元)。(4)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款:198.8万元(224-14-11.2=198.8万元)。"},{"id":14294,"title":"事件5中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stem":"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A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其中F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事件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事件3: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A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机构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事件5: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采购供货。","options":"","answer":"","explanation":"C公司的要求不合理。理由:C公司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采购要求。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经清点移交,配件丢失责任在承包方。主要考查承包单位的分包管理职责。承包人应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全面负责。分包人是与承包人之间签订了合同,而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所以C公司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采购要求是不合理的,应由A公司提出,且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经清点移交,配件丢失责任在承包方。"},{"id":3861,"title":"经批准后,Y省水利厅作为项目法人对某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该项目属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招标人于2006年5月2日~5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规定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采用资格后审;5月12日~5月16日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套,招标文件规定5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截至5月16日,共有6家投标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且该6家单位(分别为A、B、C、D、E、F)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其中F投标单位为甲单位(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与乙单位(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联合体。投标单位A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发现其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r\n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F5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r\n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代表和其他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共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4人,从Y省水利厅组建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5名,其专业分布为,工程建设管理1人、金属结构1人、造价2人、水工1人。\r\n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r\n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5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F、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6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6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5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F,因此,从6月16日至6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7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A、C、D、E、F五家投标单位发去了中标结果通知书。2006年5月与6月的日历见图1F420155-2。\r\n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r\n(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标准控制”,而本例中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元/套,显然过高。\r\n(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故F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不应向其出售招标文件。\r\n(3)招标人不应仅宣布5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惯例,虽然投标单位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r\n(4)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超过评委总人数的1/3,而本例中招标人代表4人,显然已经超过评委总数的1/3;由于该项目属于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故评标专家应从水利部或该项目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r\n(5)评标过程不应要求投标单位考虑降价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r\n(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n(7)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为19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该项不得少于20日的要求。\r\n(8)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日。\r\n(9)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才将中标结果通知书发给A、C、D、E、F五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id":9359,"title":"该项目中标人应为哪一家?合同价为多少?","stem":"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n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n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项目法人认为报名单位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生的事件如下:\n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n事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n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n事件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n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n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600万元,开标后谈判中提出估价为800万元的技术转让。\n事件7: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G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该项目中标人应为A,合同价为8000万元。"},{"id":14227,"title":"事件3中,工程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包括哪几项。","stem":"某城市围堰堤为1级堤防,在原排涝西侧200m新建一座排涝泵站(包括进水建筑物、泵室、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等),总装机容量1980kW,合同工期为16个月,自2002年11月至2004年2月。该地区主汛期为6、7、8三个月,泵室、穿堤涵洞等主体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汛前以泵室、进水建筑物施工为关键工作,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相机安排。事件2:穿堤涵洞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量不大,施工单位将该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包括玻璃幕墙、贴面)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事件3: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堤身填筑和混凝土护坡质量进行抽检。事件4:2003年3月份的施工进度计划中,3月3日穿堤涵洞周边堤防土方回填至设计高程,3月4日~3月14日进行堤外侧现浇混凝土护坡施工。","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堤身填筑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有干密度和外观尺寸。混凝土护坡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有混凝土强度。主要考查工程质量抽检的内容。土料填筑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干密度和外观尺寸;干(浆)砌石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厚度、密实程度和平整度,必要时应拍摄图像资料;混凝土预制块砌筑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预制块厚度、平整度和缝宽;垫层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垫层厚度及垫层铺设情况;堤脚防护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断面复核;混凝土防洪墙和护坡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混凝土强度。"},{"id":9207,"title":"某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09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9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该五家施工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009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2009年10月18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2009年10月28日下午5时才送达投标文件,原因是路途堵车。2009年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于2009年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2009年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2009年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2009年12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id":3868,"title":"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项目法人可如何处理?","stem":"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项目法人认为报名单位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生的事件如下: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事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事件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600万元,开标后谈判中提出估价为800万元的技术转让。事件7: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G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options":"","answer":"","explanation":"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回。G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项目法人可没收其投标保函。"},{"id":14296,"title":"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stem":"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A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其中F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事件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事件3: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A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机构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事件5: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采购供货。","options":"","answer":"","explanation":"A公司的要求不合理。理由:应由建设单位而非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主要考查工期补偿与费用补偿的要求。因为合同是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签订的,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应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由建设单位承担。"},{"id":3512,"title":"现对若干个水利工程大坝出现事故的情况进行分析的结果得知,产生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表1F420152-1):分析大坝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与一般原因。","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累计频率在0%~80%,库岸滑坡、泄洪建筑物空蚀破坏、坝体严重裂缝是使这些水利工程大坝产生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累计频率在80%~90%之间,消力池冲刷破坏为次要原因;累计频率在90%~100%之间,防渗帷幕设计有误、施工围堰漫水冲毁为一般原因。"},{"id":3510,"title":"大坝拟采用碾压式填筑,其压实机械主要有哪几种类型?","stem":"某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我国西北某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型为土石坝,黏土心墙防渗;坝址处河道较窄,岸坡平缓。\n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包括坝基开挖、坝基防渗及坝体填筑,该分部工程验收结论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60个单元工程,其中合格24个,优良36个,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大坝拟采用碾压式填筑,其压实机械分为静压碾压、振动碾压、夯击三种基本类型。"},{"id":14164,"title":"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哪一方?并说明理由。","stem":"某高土石坝坝体施工项目,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施工总承包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的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报告完成了基坑支护设计后,即将设计文件直接给了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了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严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其中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标明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事故中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80万元。","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考查确定事故的责任人。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因为当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并要求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基坑严重坍塌安全事故的发生。"},{"id":14464,"title":"为保证混凝土截渗墙和防渗帷幕共同组成的防渗体系安全可靠,并考虑升级要求等其他因素,请给出①、②、④、⑦项工程内容之间合理的施工顺序。","stem":"某大型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电站、泄洪隧洞、引水发电隧洞、溢洪道组成,大坝为黏土心墙砂壳坝。该枢纽工程除险加固的主要工程内容:①坝基帷幕灌浆;②坝顶道路拆除重建;③上游护坡拆除重建(▽ 66.5m~▽ 100.Om);④上游坝坡石渣料帮坡(▽66.5m~▽100.Om);⑤引水发电隧洞加固;⑥泄洪隧洞加固;⑦黏土心墙中新建混凝土截渗墙;⑧溢洪道加固;⑨下游护坡拆除重建。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特征水位、坝顶和坝底高程详见附图。泄洪隧洞和引水发电隧洞进口底高程分别为42.Om、46.Om,溢洪道底板高程为82.Om,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期非汛期库水位为66.0m,施工期汛期最高库水位为80.0m,截渗墙施工时上游坝坡石渣料帮坡需要达到的最低高程为81.0m。工程总工期为20个月,自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汛期为7~9月份。考虑发电和灌溉需要,引水发电隧洞加固必须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为保证工期,新建混凝土截渗墙必须安排在第一个非汛期内完成。本工程所用石渣料及抛石料场距工程现场5.6km,石渣料帮坡设计干密度为2.0g\/立方厘米,孔隙率为26%。河床段坝基为厚8.0m的松散~中密状态的粉细砂,下卧裂隙发育中等的基岩,混凝土截渗墙厚度0.8m,入基岩深度2.0m(如下图所示)。基岩帷幕灌浆按透水率不大于5Lu控制。工程建设过程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编制了总进度计划,其中部分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见下表。事件2:本水库枢纽工程共分为1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9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6个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options":"","answer":"","explanation":"④→⑦→①→②。主要考查水库枢纽工程施工。为保证工期,新建混凝土截渗墙必须安排在第一个非汛期内完成,而截渗墙施工时上游坝坡石渣料帮坡需要达到的最低高程为81.0m,所以在截渗墙施工前要进行上游坝坡石渣料帮坡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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