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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12,"title":"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1.5m,地质勘察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砂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并分别说明理由.","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以及理由的判断: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索赔工期=6d-4d=2D.
理由:由于发现局部基础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需处理属于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可预见的,因此可以提出工期索赔,虽然土方2不是关键工作,但是延误的工期6d已超过其总时差4d,因此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理由:虽然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因施工用钢材未按时进场导致工期延期3d,理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但是承台梁1不是关键工作,且总时差为4d,延期的3d未超过其总时差,所以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理由:基础2施工工期延期5d是由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返工而造成的,属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虽然基础2属于关键工作,但也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id":6030,"title":"(一)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项目,网络计划如图2所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直接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施工单位原因,对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结果见表1(正数为延长工作天数,负数为缩短工作天数),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为84天。由于工作的持续时间变化,网络计划的实际工期为89天,如图3所示。 表1 工作持续时间发生改变与原因 工作代号 业主原因 不可抗力因素 施工单位原因 延续时间延长 延长或缩短l天的经济得失\/(元·天-1) A 0 2 0 2 600 B 1 0 1 2 800 C 1 0 -1 0 600 D 2 0 2 4 500 E 0 2 -2 0 700 F 3 2 0 5 800 G 0 2 0 2 600 H 3 0 2 5 500 合计 10 8 2 20 问题:工作代号业主原因不可抗力因素施工单位原因延续时间延长延长或缩短l天的经济得失\/(元·天-1)A0202600B1012800C10-10600D2024500E02-20700F3205800G0202600H3025500合计108220","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用标号法确定网络计划图2的关键线路是:B→C→E→G或①→③→④→⑥→⑦。 用标号法确定网络计划图3的关键线路是:B→C→F→H或①→③→④→⑤→⑦。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原则分担承担: (1)工期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要求顺延工期18天不合理。因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工作持续时间的影响并不都在关键线路上。 要求顺延工期5天也不合理。因为其中包含了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和缩短。 由非施工单位原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长应给予延期。非施工单位原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计划改变见图3,用标号法确定该网络计划的工期为90天。 所以,承包商可以得到延顺的工期为:90-84=6(天)。 只考虑因业主直接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即: 800+600+2×500+3×800+3×500=6300元"},{"id":4098,"title":"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指出新的关键线路。","stem":"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20个月。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单位:月)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因建设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停工2个月;事件二:因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未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延期1个月;事件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工作F停工1个月;事件四: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作M实际进度延迟1个月。","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没有发生改变。"},{"id":1904,"title":"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10)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对哪些进场材料的种类和项目进行复验?","stem":"某豪华酒店工程项目,18层框架混凝土结构,全现浇混凝土楼板,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进入装饰装修施工阶段,该酒店的装饰装修工程由某装饰公司承揽了施工任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期为150d,装饰公司在投标前已领取了全套施工图纸,该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720万元。
该装饰公司在酒店装修的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施工方法:地面镶边施工过程中,在靠墙处采用砂浆填补;在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用石灰浆进行打底;木竹地面的最后一遍涂饰在裱糊工程开始前进行;对地面工程施工采用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强度进行复验后开始使用。
在水磨石整体面层施工过程中,采用同类材料以分格条设置镶边。","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10)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对水泥、防水材料、室内用人造木竹、室内用天然花岗石和室内饰面瓷砖工程、外墙面陶瓷面砖进行复验。"},{"id":6444,"title":" (二) [背景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08年2月20日签订了某20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①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②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d;③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有应急备用电源。工程于3月15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3月19~20日遇罕见台风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工日,一台挖掘机陷入淤泥中。 事件二:3月2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一台塔式起重机(1500元\/台班)吊出陷入淤泥中的挖掘机(500元\/台班),并进行维修保养,导致停工2d,3月23日上午8时恢复基坑开挖工作。 事件三:5月10日上午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口头紧急通知停工,5月11日监理工程师发出因设计修改而暂停施工令;5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5月15日复工的指令。停工期间造成人员窝工300工日。 事件四:6月30日地下室全钢模板吊装施工时,因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 事件五:主体结构完成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把该工程会议室的装饰装修分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会议室地面采用天然花岗石石材饰面板,用量350m2。会议室墙面采用人造木板装饰,其中细木工板用量600m2,用量最大的一种人造饰面木板300m2。 针对事件一~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施工总承包单位就事件一~三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的判定如下。 事件一: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可以顺延,但窝工费用不给予补偿。 事件二: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理由:租赁的吊车维修保养属于承包商自身的责任。 事件三: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理由: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事件一~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工期索赔如下: 事件一:可索赔工期2d。 事件三:可索赔工期5d。 共计可索赔工期7d。 事件一~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费用索赔:300工日×45元\/工日=13500元。 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获得工期顺延。理由:合同中约定: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d,事件四是由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因此可以获得工期顺延。 事件五中,专业分包单位对会议室墙面、地面装饰材料需要进行抽样复验。 理由: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要求复验的主要项目包括:①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②人造木板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③室内用天然花岗石石材或瓷质砖的放射性;④外墙陶瓷面砖吸水率。"},{"id":4265,"title":"判断工程师对抹灰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的不妥之处,并改正。","stem":"某大型剧院拟进行维修改造,某装饰装修工程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获得了该维修改造任务,合同工期为5个月,合同价款为1 800万元。(1).抹灰工程基层处理的施工过程部分记录如下:①在抹灰前对基层表面作了清除;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窗洞口的阳角做法符合设计要求。(2)工程师对抹灰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确定如下:①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小于3d;②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1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③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④一般抹灰的石灰砂浆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⑤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工程师对抹灰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的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如下。(1)不妥之处: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小于3d。正确做法: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小于15 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小于3d。(2)不妥之处: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1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正确做法: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3)不妥之处:一般抹灰的石灰砂浆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正确做法:一般抹灰的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id":6446,"title":" (一) [背景资料] 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承揽某商场的装修工程施工任务。 1.在门窗的制作与安装过程中采用了如下的施工方法: (1)铝合金门窗的安装采用了边安装边砌口的方法施工。 (2)建筑外门窗直接用射钉固定在砌体上。 (3)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采用了密封胶密封。 (4)在安装中空玻璃时,镀膜层朝向室外。 2.在对门窗的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控制中采取了如下措施: (1)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采用螺杆连接门窗框。 (2)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小于100N。 (3)对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膨胀处理。 (4)制作木门窗的木材中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胶合板门的横棱和上、下冒头应采用密封胶密封,以防透气。","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门窗的制作与安装过程中采用的施工方法有下列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铝合金门窗的安装采用了边安装边砌口的方法施工。 正确做法: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 (2)不妥之处:建筑外门窗直接用射钉固定在砌体上。 正确做法: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3)不妥之处: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采用了密封胶密封。 正确做法: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采用密封胶密封。 (4)不妥之处:在安装中空玻璃时,镀膜层朝向室外。 正确做法:在安装中空玻璃时,镀膜层朝向室内。 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中有下列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采用螺杆连接门窗框。 正确做法: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采用双榫连接。 (2)不妥之处: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小于100N。 正确做法: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3)不妥之处:制作木门窗的木材中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正确做法:制作木门窗的木材中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不妥之处:对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膨胀处理。 正确做法:对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5)不妥之处:胶合板门的横棱和上、下冒头应采用密封胶密封,以防透气。 正确做法:胶合板门的横棱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畅通。"},{"id":4588,"title":"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stem":"某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承包商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由于乙承包商不具有勘察、设计能力,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附属公共设施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并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id":6066,"title":"(二) [背景资料] 某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2所示: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因设计变更停工10天。 事件2:B工作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延长工期7天。 事件3:E工作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推迟3天施工。 事件4:在设备管道安装气焊作业时,火星溅落到正在施工的地下室设备用房聚氨酯防水涂膜层上.引起火灾。 在施工进展到第120天后,施工项目部对第110天前的部分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 统计数据见表1。 表1 统计数据表 工作代号 计划完成工作预算成本BCWS\/万元 已完成工作量\/% 实际发生成本ACWP\/万元 挣得值BCWP\/万元 1 540 100 580 2 820 70 600 3 1620 80 840 4 490 100 490 5 240 0 0 合计 问题:工作代号计划完成工作预算成本BCWS\/万元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发生成本ACWP\/万元挣得值BCWP\/万元154010058028207060031620808404490100490524000合计","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本工程计划总工期=28+35+35+21+21=140(天),实际总工期=140+10+7=157(天)。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就事件1~3获得工期索赔的判定及其理由: 事件1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A工作是因设计变更而停工,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且A工作属于关键工作。 事件2不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B工作是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事件3不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E工作虽然是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而推迟施工,但E工作不是关键工作,且推迟3天未超过其总时差。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要求: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等动火作业。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地点变化,需重新办理。 计算截止到第110天的合计BCWP值(表1)。 表1 第110天的合计BCWP值计算 工作代号 计划完成工作预算成本BCWS\/万元 已完成工作量\/% 实际发生成本ACWP\/万元 挣得值BCWP\/万元 1 540 100 580 540 2 820 70 600 574 3 1620 80 840 1296 4 490 100 490 490 5 240 0 0 0 合计 3710 2510 2900 截止到第110天的BCWP值合计为2900万元。 第110天的成本偏差CV=(2900-2510)万元=390万元。 CV值结论分析:由于成本偏差为正,说明成本节约390万元。 第110天的进度偏差SV=(2900-3710)万元=-810万元。 SV值结论分析:南于进度偏差为负,说明进度延误了810万元。"},{"id":6629,"title":" [背景材料]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8000m2,现浇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50层。基础埋深14.4mm,底板厚3m,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 底板钢筋施工时,板厚1.5m处的HRB335级直径16mm钢筋,施工单位征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用HPB235钢筋直径10mm的钢筋进行代换。 施工单位选定了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由该项目部为其制订了底板混凝土施工方案。该方案采用溜槽施工,分两层浇筑,每层厚度1.5m。 底板混凝土浇筑时当地最高大气温度38℃,混凝土最高入模温度40℃。 浇注完成12h后采用覆盖一层塑料膜和一层保温岩棉养护7d。 测温记录显示: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75℃,其表面最高温度45℃。 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底板表面混凝土有裂缝,经钻芯取样检查,取样样品均有贯通裂缝。 [问题]","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该基础底板钢筋代换不合理。因为钢筋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对于底板这种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HPB235代换HRB335。 由商品混凝土供应站编制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不合理。因为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混凝土搅拌站应根据现场提出的技术要求做好混凝土试配。 本工程基础底板产生裂缝的主要原因有: (1)混凝土的入模温度过高; (2)混凝土浇筑后未在12h内进行覆盖,且养护天数远远不够; (3)大体积混凝土由于水化热高,使内部与表面温差过大,产生裂缝。 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的常用措施: (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使用缓凝剂; (2)在保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前提下,适当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 (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内外的温差; (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可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将混凝土内部热量带出,进行人工导热。"},{"id":12900,"title":"上述哪些事件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要求工期索赔,并说明理由。","stem":"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2层,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业主与某施工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300天,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r\n在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r\n事件一:在基础施工中,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转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延长3天。
\r\n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中,因塔吊出现故障大修,工期延长3天。
\r\n事件三:屋面施工中,因防水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重新组织合格材料进场,工期延长3天。
\r\n事件四:因业主采购的水电设备存在质量问题退货,工期延长10天。","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一与事件四可以索赔。理由:因为它不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且在关键线路上无时差。"},{"id":4622,"title":"若该工程的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各工作均按匀速完成,且各工作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无差异,在下表中填入 H、I、N三项工作分月工程进度款。","stem":"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见下表)。施工合同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间接费费率10%,利润率5%,计税系数3. 41%。
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开始后遇到季节性的阵雨,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采取了保护措施并发生了保护措施费。为了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单位提高了安全防护等级,发生了防护措施费。施工单位提出,上述两项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施工至第2个月末,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该变更增加了一新的分项工程Ⅳ,根据工艺要求,,N在E结束以后开始,在H开始前完成,持续时间1个月,Ⅳ工作的直接费为400元\/n13,工程量为3 000 立方米。","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计算H、I、N三项工作分月工程进度款并将结果填入下表。(1)H工作第6月工程进度款=240万元;(2)I工作第7月工程进度款=140万元;(3)N工作第5月工程进度款=143. 33万元。
"},{"id":6497,"title":" (四) [背景资料]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不妥当。 理由: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不妥当。 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事件一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不应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本事件中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这不符合规定,况且还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理由: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如需夜间施工的,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后,才可以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事件四中的错误与正确做法如下。 (1)错误: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 正确做法: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2)错误: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正确做法: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 理由:因为分包合同是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不涉及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不能因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合法。 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id":4486,"title":"事件五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stem":"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 000 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 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事件二: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 600万元。事件三: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答复只可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事件四: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日内递交投标文件。事件五: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理由: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打入该成本。"},{"id":1712,"title":"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 800平方米.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期400D.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别说明理由.","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以及理由分述如下.
(1)玻璃实际修复费用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本身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临时设施损失费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停窝工损失费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id":12654,"title":"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计算实际工期。","stem":"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如下图: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作E原计划6天,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天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网络计划。
事件二:一层大厅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一盏大型水晶灯(重100kg)安装在吊顶工程的主龙骨上。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急于搬进写字楼办公,要求提前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竣工验收。","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为B→E→H,即关键工作为B、E、H:实际工期为19天。"},{"id":16074,"title":"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起重机械在现场闲置时间?并说明理由。","stem":"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r\n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设计计划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共用一台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作调整。
\r\n工作G完成后,由于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图纸,使工作I停工待图2个月。但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I工作赶工费用3万元(已知工作I赶工费每月1.5万元)。","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起重机械在现场闲置2个月。理由:
\r\n(1)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开始,工作C最早完成时间为5月,工作H最早开始时间为7月,则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
\r\n(2)工作H的最早完成时间是12月,工作J最早开始时间为第13个月,则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
\r\n所以,该起重吊装机械在现场共闲置2个月。"},{"id":11877,"title":"某医院决定投资1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08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共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08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08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8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某建筑事务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其中的A、B、C、D共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该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09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问题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4.问题久拖不决后,该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在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不妥之处如下:
(1)在公开招标中,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为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不允许对不同的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要求。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标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
(4)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评标工作不宜久拖不决,如果在评标中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应当及早采取其他措施(如宣布招标失败)。
(5)更改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如果不宣布招标失败,则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因为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行为是一种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应当视为违约行为。因此,招标单位可以没收D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招标。理由如下:
(1)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如果在开标后(即标底公开后)再复核标底,将导致具体的评标条件发生变化,实际上属于招标单位的评标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2)问题久拖不决,使得各方面的条件发生变化。再按照最初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条件订立合同是不公平的。
5.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该医院赔偿。虽然重新招标是由于招标人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导致的,但并非属于欺诈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而招标在合同订立中仅仅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招标并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投标的费用应当由投标人自己承担。"},{"id":1749,"title":"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 500平方米,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20个月.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单位:月).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指出新的关键线路.","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没有发生改变."},{"id":6911,"title":" [背景材料] 某大学图书馆进行装修改造,根据施工设计和使用功能的要求,采用大量的轻质隔墙,外墙采用建筑幕墙。承揽该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工程细部构造施工质量的控制做了大量的工作。 该施工单位在轻质隔墙施工过程中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板材隔墙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门洞,应从两侧向门洞处依次施工; (2)石膏板安装牢固时,隔墙端部的石膏板与周围的墙、柱应留有10mm的槽口,槽口处加泛嵌缝膏,使面板与邻近表面接触紧密。 (3)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5~10mm缝隙; (4)石膏板的接缝缝隙应保证为8~10mm。 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特别注重现场文明施工和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后,被评为优质工程。 [问题]","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细部构造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工程9个子分部工程中的细部节点构造。 轻质隔墙按构造方式和所用材料的种类不同可分为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四种类型。 石膏板属于骨架隔墙。 该施工单位在轻质隔墙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的正误判断如下。 第(1)条不正确。 正确做法:板材隔墙施工过程中,当有门洞口时,应从门洞口处向两侧依次进行;当无洞口时,应从—端向另—端顺序安装。 第(2)条不正确。 正确做法:石膏板安装牢固时隔墙端部的石膏板与周围的墙、柱应留有3mm的槽口。 第(3)条不正确。 正确做法: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 第(4)条不正确。 正确做法:石膏板的接缝缝隙宜为3~6mm。 板材隔墙的施工工艺流程是: 结构墙面、地面、顶棚清理找平一墙位放线一配板一配置胶结材料一安装固定卡一安装门窗框一安装隔墙板一机电配合安装、板缝处理。 轻质隔墙的节点处理主要包括接缝处理、防腐处理和踢脚处理。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减少对居民环境的不利影响。 建筑工程施工环境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确定环境管理范围; (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 (3)确定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控制指标、控制计划与响应方案; (4)污染物防治和改善环境卫生的主要技术措施; (5)实施环境管理所需的资源计划与完成时间表。"},{"id":1930,"title":"根据各分项检查评分换算成汇总表中相应分项的实得分。","stem":"某市建筑公司承建的工贸公司职工培训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2层,建筑面积24 0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8日。
2003年4月28日,市建委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1999)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人员在询问项目经理有关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时,项目经理认为他已配备了专职安全员,而且给予其经济奖罚等权力,他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搞得好坏是专职安全员的事;在对专职安全员进行考核时,当问到《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的保证项目有哪几项时,安全员只说到了“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两项;检查组人员在质量检查时,还发现第2层某柱下部混凝土表面存在较严重的“蜂窝”现象。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进行了讲评,并宣布部分检查结果如下:①该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等分项检查评分表(按百分制)实得分分别为80分、85分和80分(以上分项中的满分在汇总表中分别占20分、10分和5分);②《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实得分为0分;③汇总表得分值为79分。","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文明施工实得分16分,“三宝”、“四口”实得分是8.5分,起重吊装实得分是4分。"},{"id":12872,"title":"基坑(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stem":"某市国贸大厦工程由该市建工集团一公司承建施工。2010年4月22日下午4时,施工单位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基础工程出现险情,组织土方队68人对工程北线东部基础采取挖土减载及加固处理。晚上12点钟左右,现场经理、工长、安全员在现场监护巡查中发现该区域土体开始滑移,工棚、墙体、地坪裂缝加剧,立即果断地命令现场在基础内施工的58名工人和工棚内已进入梦乡的10名土方工迅速撤离现场,并通知值班电工立即切断了该区域的全部电源。该段基坑边坡和临时工棚于23日凌晨1点10分因突降倾盆大雨而大面积坍塌,然而,由于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检查的职能,防范严密,措施有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一起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避免了。","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基坑(槽)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工况、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id":4417,"title":"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此事?","stem":"某办公大楼由主楼和裙楼两部分组成,平面呈不规则四方形,主楼29层,裙楼4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81 650平方米。该工程5月份完成主体施工,屋面防水施工安排在8月份。屋面防水层由一层聚氨酯防水涂料和一层自粘SBS高分子防水卷材构成。裙楼地下室回填土施工时已将裙楼外脚手架拆除,在裙楼屋面防水层施工时,因工期紧没有设安全防护栏杆。工人王某在铺贴卷材后退时不慎从屋面掉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裙楼屋面防水施工完成后,聚氨酯底胶配制时用的二甲苯稀释剂剩余不多,工人张某随手将剩余的二甲苯从屋面向外倒在了回填土上。主楼屋面防水工程检查验收时发现少量卷材起鼓,鼓泡有大有小,直径大的达到90 mm,鼓泡割破后发现有冷凝水珠。经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后发现:没有基层含水率试验和防水卷材粘贴试验记录;屋面防水工程技术交底要求自粘SBS卷材搭接宽度为50 mm,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小于5 m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做好抢救工作,积极配合调查,认真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认真吸取教训。"},{"id":12882,"title":"针对本次扬尘事件,项目经理应如何协调和管理?","stem":"某施工单位承接了某项工程的总包施工任务,该工程由A、B、C、D四项工作组成,工程进展到第25周5层结构时,公司各职能部门联合对该项目进行了突击综合大检查。
\r\n检查成本时发现:C工作,实际完成预算费用96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费用910万元;实际成本855万元,计划成本801万元。
\r\n检查现场时发现:
\r\n(1)塔吊与临时生活设施共用一个配电箱;无配电箱检查记录。
\r\n(2)塔吊由木工班长指挥。
\r\n(3)脚手架和楼板模板拆除后乱堆乱放,无交底记录。
\r\n工程进展到第28周4层结构拆模后,劳务分包方作业人员直接从窗口向外乱抛垃圾造成施工扬尘,工程周围居民因受扬尘影响,有的找到项目经理要求停止施工,有的向有关部门投诉。","options":"","answer":"","explanation":"项目经理协调和管理内容如下:
\r\n(1)向居民作好解释工作,避免以后施工过程中类似事件发生,取得居民谅解。
\r\n(2)及时和当地环保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取得其理解和支持。
\r\n(3)加强劳务分包作业队伍管理。通过教育提高劳务队伍环保意识;按分包合同规定对劳务分包方进行处罚。
\r\n(4)要求分包方采取袋装措施。
\r\n(5)加强对本单位管理人员教育,提高现场监管力度。
\r\n
"},{"id":6278,"title":" (三) [背景资料] 某建筑工程,地下1层,地上16层。总建筑面积28000m2,首层建筑面积2400m2,建筑红线内占地面积6000m2。该工程位于闹市中心,现场场地狭小。 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现场只设置了一条3m宽的施工道路兼作消防通道。现场平面呈长方形,在其斜对角布置了两个消火栓,两者之间相距86m,其中一个距拟建建筑3m,另一个距路边3m。 为了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施工单位临时在工地大门入口处的围墙上悬挂“五牌”、“二图”,检查小组离开后,项目经理立即派人将之拆下运至工地仓库保管,以备再查时用。","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工程设置的消防通道不合理。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消防通道,而不能与施工道路共用,且路面宽度应不小于4m。 工程设置的临时消火栓不合理。室外临时消火栓应沿消防通道均匀布置,且数量依据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确定。距离拟建建筑物不宜小于5m,但不大于40m,距离路边不宜大于2m。在此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该工程还需考虑的临时用水类型有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在该工程临时用水总量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消防用水。 不合理。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中规定,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长期固定悬挂、公示“五牌”、“二图”。"},{"id":4252,"title":"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承揽了某综合办公楼的装修任务,在施工前,该装饰装修工程公司首先进行施工准备,对设计图纸进行了审查,并对现场施工作了准备。施工现场准备的主要内容有哪些?","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施工现场准备的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情况的调查;(2)施工现场内单位和居民的搬迁;(3)施工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的调查与处理;(4)施工现场的平整与道路的修筑;(5)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通;(6)电话等通信设施的设置;(7)必要及可能条件下,热力管线及煤气管线的接通;(8)现场临时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的搭建。"},{"id":1889,"title":"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999)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的要求,本基坑支护工程还应检查哪些项目?","stem":"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坑边6m处有一栋6层住宅楼。基坑土质状况从地面向下依次为:杂填土0~2m,粉质土2~5m,砂质土5~10m,黏性土10~12m,砂质土12~18m。上层滞水水位在地表以下5m(渗透系数为0.5 m\/d),地表下18m以内无承压水。基坑支护设计采用灌注桩加锚杆。施工前,建设单位为节约投资,指示更改设计,除南侧外其余三面均采用土钉墙支护,垂直开挖。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北侧支护出现较大变形,但一直未被发现,最终导致北侧支护部分坍塌。事故调查中发现:
(1)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本工程作了重大危险源分析,确认南侧毗邻建筑物、临边防护、上下通道的安全为重大危险源,并制订了相应的措施,但未审批。
(2)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健全的安全制度文件。
(3)施工过程中无任何安全检查记录、交底记录及培训教育记录等其他记录资料。","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999)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的要求,本基坑支护工程还应检查的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等。
"},{"id":4556,"title":"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逐条指出上述合同内容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如不妥,请改正。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某学校实验楼的施工任务,并与该学校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现就部分合同内容摘录如下: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 h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 h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 h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 h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不妥。改正为: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d,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 h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 h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id":4445,"title":"指出乙方向甲方索赔成立的事件,并分别说明索赔内容和理由。","stem":"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6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期600 d。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 d奖励(或罚款)1万元。乙方将屋面和设备安装两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分包,分包合同约定,若造成乙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每延误1 d,分包方应赔偿损失1万元。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使用的大模板采用租赁方式,租赁合同约定,大模板到货每延误ld,供货方赔偿1万元。乙方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并得到了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网络计划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底板防水工程施工时,因特大暴雨突发洪水原因,造成基础工程施工工期延长5d,因人员窝工和施工机械闲置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时,大模板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乙方主体结构施工工期延长10 d,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事件三: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方不服从指挥,造成乙方返工,屋面工程施工工期延长3d,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事件四:中央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乙方设备安装工期延长9d,直接费用增加3万元。事件五:因为甲方对外装修设计的色彩不满意,局部设计变更通过审批后,使乙方外装修晚开工30 d,直接费损失0.5万元。其余各项工作,实际完成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options":"","answer":"","explanation":"索赔成立的有事件一、事件四、事件五。事件一,按不可抗力处理,又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只赔工期5d,不赔费用。事件四,安全是甲方的责任,也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赔工期9d,还可赔费用3万元,事件五,是甲方的责任,但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有时差存在,所以只赔费用,不赔工期。"},{"id":11875,"title":"某工程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顺序划分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四个施工阶段。施工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施工方法进行了选择,拟采用以下施工方案。1.土石方工程采用人工挖土方,放坡系数为1:0.5,待挖土至设计标高进行验槽,验槽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2.砌筑工程的墙身用皮数杆控制,先砌外墙后砌内墙,370mm墙采用单面挂线,以保证墙体平整。3.屋面防水分项工程的防水材料进场后,检查出厂合格证后即可使用。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作业层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3\/4。问题1.施工承包单位采用的施工方案有何不妥?请指出并改正。2.针对砌筑工程在选择施工方案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什么来设置间距?","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施工承包单位采用的施工方案的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先砌外墙后砌内墙。正确做法:内外墙同时砌筑。
(2)不妥之处:370mm墙采用单面挂线。正确做法:370mm墙采用双面挂线。
(3)不妥之外:防水材料进场后,检查出厂合格证后即可使用。正确做法:防水材料进场后,要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室的复试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不妥之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作业层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3\/4。正确做法:作业层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2.砌筑工程在选择施工方案时的主要内容:
(1)砌体的组砌方法和质量要求。
(2)弹性及皮数杆的控制要求。
(3)确定脚手架搭设方法及安全网的挂设方法。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间距设置。"},{"id":12730,"title":"事件二中,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后,应按什么程序报审?","stem":"某施工单位承建两栋15层的框架结构工程。合同约定:钢筋由建设单位供应;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审批。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提出的某批次钢筋使用计划按时组织钢筋进场。
事件二:因工期紧,施工单位建议采取每五层一次竖向分阶段组织验收的措施,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作了修改,其施工部署中劳动力计划安排为“为便于管理,选用一个装饰装修班组按栋分两个施工段组织流水作业”。
事件三:分部工程验收时,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某墙体抹灰约1.0平方米的空鼓区域,责令限期整改。
事件四:工程最后一次阶段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于2010年9月18日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于当天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问题需在使用中才能发现为由,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推迟到11月18日进行,并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竣工日期以11月18日为准。施工单位对竣工日期提出异议。","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后,应报送原审核人审核,原审批人审批后形成《施工组织设计修改记录表》,并进行相关交底。"},{"id":4612,"title":"事件四中试验检验费用应由谁承担?","stem":"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机械补偿费为200元\/台班,人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总工期为120 d;竣工时间提前奖励为3 000元\/d,误期损失赔偿费为5 000元\/d。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工程进行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某一构件作破坏性试验,以验证设计参数的正确性。该试验需修建两间临时试验用房,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该支付该项试验费用和试验用房修建费用。建设单位认为,该试验费用属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试验费,试验用房修建费属建筑安装工程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费,该两项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合同价中。事件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经施工单位清点入库后,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其后,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建筑材料的保管费和检验费由于建筑材料需要进行二次搬运,建设单位还应支付该批材料的二次搬运费。事件三:(1)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对B工作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致使B工作停工3 d(每停一天影响30工日、10台班);(2)由于机械租赁单位调度的原因,施工机械未能按时进场,使C工作的施工暂停5d(每停一天影响40工日、10台班);(3)由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按计划到场,E工作停工6d(每停一天影响20工日、5台班)。施工单位就上述三种情况按正常的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补偿停工损失的要求。事件四: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为了鉴定某个关键构件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122 d。","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四中,若构件质量检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试验检验费用;若构件质量检验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承担试验检验费用。"},{"id":4268,"title":"抹灰前应清除基层表面的哪些物质?","stem":"某大型剧院拟进行维修改造,某装饰装修工程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获得了该维修改造任务,合同工期为5个月,合同价款为1 800万元。(1).抹灰工程基层处理的施工过程部分记录如下:①在抹灰前对基层表面作了清除;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窗洞口的阳角做法符合设计要求。(2)工程师对抹灰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确定如下:①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小于3d;②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1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③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④一般抹灰的石灰砂浆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⑤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抹灰前应清除基层表面的尘土、疏松物、脱模剂、污垢和油渍等。"},{"id":1537,"title":"某施工单位承建两栋15层的框架结构工程.合同约定:①钢筋由建设单位供应;②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审批.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对竣工日期提出异议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写出本工程合理的竣工日期.","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对竣工日期提出异议合理.
理由:施工单位于2010年9月18日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于当天投入使用.如果建设单位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再次提出验收申请报告,不能以此为由,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推迟.
本工程合理的竣工日期是2010年9月18日. "},{"id":4587,"title":"
事件一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stem":"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个月;A、B工作所用的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合同价款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施工期间若遇物价上涨,只对钢材、水泥和集料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指数。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到各项工作的估算工程量和施工单位的报价如下表所示。该工程的各项工作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按月匀速施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施工单位有两台大型机械设备需要进场,施工单位提出应由建设单位支付其进场费,但建设单位不同意另行支付。事件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运抵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送检,但施工单位称,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并未对此作出约定,因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若一定要施工单位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用。事件三:当施工进行到第3个月末时,建设单位提出一项设计变更,使D工作的工程量增加2 000 立方米。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后,D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个月。从第4个月开始,D工作执行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经测算,新单价中直接费为160 元\/立方米,间接费费率为15%,利润率为5%,计税系数为3.14%。事件四:由于施工机械故障,G工作的开始时间推迟了1个月。第6个月恰遇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造成F、G工作的造价提高,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指数见下表。施工单位随即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调整F、G工作结算单价的要求。经测算,F、G工作的单价中,钢材、水泥和集料的价格所占比例均分别为25%、35%和10%。","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一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正确。理由: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中的措施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施工单位没有理由提出由建设单位支付其进场费的要求。"},{"id":16078,"title":"写出关键线路(工作表示或节点表示)。","stem":"已知某工程的网络计划中相关资料如下表所示。","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工作表示的关键线路:E→F→I→J。
\r\n节点表示的关键线路:①→②→③→④→⑥→⑦。"},{"id":6029,"title":"(一)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项目,网络计划如图2所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直接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施工单位原因,对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结果见表1(正数为延长工作天数,负数为缩短工作天数),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为84天。由于工作的持续时间变化,网络计划的实际工期为89天,如图3所示。 表1 工作持续时间发生改变与原因 工作代号 业主原因 不可抗力因素 施工单位原因 延续时间延长 延长或缩短l天的经济得失\/(元·天-1) A 0 2 0 2 600 B 1 0 1 2 800 C 1 0 -1 0 600 D 2 0 2 4 500 E 0 2 -2 0 700 F 3 2 0 5 800 G 0 2 0 2 600 H 3 0 2 5 500 合计 10 8 2 20 问题:工作代号业主原因不可抗力因素施工单位原因延续时间延长延长或缩短l天的经济得失\/(元·天-1)A0202600B1012800C10-10600D2024500E02-20700F3205800G0202600H3025500合计108220","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用标号法确定网络计划图2的关键线路是:B→C→E→G或①→③→④→⑥→⑦。 用标号法确定网络计划图3的关键线路是:B→C→F→H或①→③→④→⑤→⑦。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原则分担承担: (1)工期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要求顺延工期18天不合理。因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工作持续时间的影响并不都在关键线路上。 要求顺延工期5天也不合理。因为其中包含了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和缩短。 由非施工单位原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长应给予延期。非施工单位原因(业主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计划改变见图3,用标号法确定该网络计划的工期为90天。 所以,承包商可以得到延顺的工期为:90-84=6(天)。 只考虑因业主直接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即: 800+600+2×500+3×800+3×500=6300元"},{"id":6334,"title":" (一) [背景资料] 某18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2000m2,总高度71m,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脚手架采用悬挑钢管脚手架,外挂密目安全网,塔式起重机作为垂直运输工具,2009年11月9日在15层结构施工时,吊运钢管时钢丝绳滑扣,起吊离地20m后,钢管散落,造成下面作业的4名人员死亡,2人重伤。 经事故调查发现: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起重机司机因事请假,工长临时指定一名机械工操作塔式起重机,钢管没有细扎就托底兜着吊起,而且钢丝绳没有在吊钩上挂好,只是挂在吊钩的端头上。 (2)专职安全员在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 (3)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详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仅向专职安全员口头交代了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管理要求。","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针对现场伤亡事故,项目经理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3)现场勘查。 (4)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6)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 (7)事故的审定和结案。 (8)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记录。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专职安全员未在现场进行指导。 对本起事故,专职安全员存在的过错是没有在现场对作业进行严格安全的指导。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该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要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长、现场安全员三方各保留一份。而本案例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详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仅向专职安全员口头交代了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管理要求是不妥的。"},{"id":6770,"title":" [背景材料] 某豪华酒店工程项目,18层框架混凝土结构,全现浇混凝土楼板,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进入装饰装修施工阶段,该酒店的装饰装修工程由某装饰公司承揽了施工任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期为150d,装饰公司在投标前已领取了全套施工图纸,该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720万元。 该装饰公司在酒店装修的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施工方法。 (1)地面镶边施工过程中,在靠墙处采用砂浆填补,在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用石灰浆进行打底,木竹地面的最后一遍涂饰在裱糊工程开始前进行。对地面工程施工采用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强度进行复验后开始使用。 (2)在水磨石整体面层施工过程中,采用同类材料以分格条设置镶边。 [问题]","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该酒店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是妥当的。 理由: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地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较低且风险不大的工程项目。本案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因此,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妥当的。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划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对该装饰公司在酒店装饰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施工方法妥当与否的判定如下。 (1)不妥之处:地面镶边施工过程中,在靠墙处采用砂浆填补。 正确做法:地面镶边施工过程中,在靠墙处不得采用砂浆填补。 (2)不妥之处:在采用掺有拌和料做踢脚线时,用石灰浆进行打底。 正确做法: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浆打底。 (3)不妥之处:木竹地面的最后一遍涂饰在裱糊工程开始前进行。 正确做法:木竹地面的最后一遍涂饰在裱糊工程完成后进行。 (4)不妥之处:对地面工程施工采用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强度进行复验后开始使用。 正确做法:地面工程施工采用的水泥,需对其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验后方可使用。 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对水泥、防水材料、室内用人造木竹、室内用天然花岗石和室内饰面瓷砖工程、外墙面陶瓷面砖进行复验。"},{"id":6193,"title":"(三) 某6层住宅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500m2。施工人员在拆除顶层模板时,将拆下的10根钢管(每根长3m)和扣件运到物料提升机吊盘上,5名工人随吊盘一起从屋顶高处下降。此时,恰好操作该机械的操作工因上厕所离开岗位,一名刚刚招来两天的木工开动了卷扬机。在物料吊盘下降过程中,钢丝绳突然折断,人随吊盘下落坠地,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的恶性后果。 问题(三)","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四级重大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在规定时间(24h之内)上报有关部门。 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违反了货运升降机载人上下的安全规定;违反了卷扬机应由经过培训且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操作的规定;对卷扬机缺少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id":6415,"title":" (三) [背景资料] 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木龙骨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木龙骨进行检验和处理就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对新进场外墙陶瓷砖和内墙砖的吸水率进行了复试,对铝塑复合板核对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事件二:在送待检时,为赶工期,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报告主要包括:出厂检验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有效期证明材料、商检证。 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对甲供的木龙骨需要检查验收。木龙骨使用前应进行防火技术处理。 外墙陶瓷砖复试还应包括对外墙陶瓷砖的抗冻性进行复试;不需要进行内墙砖吸水率复试。铝塑复合板应进行剥离强度项目的复验。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不妥当。理由:没有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施工单位不得自行赶工,要按照之前编制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 事件三中外墙饰面砖样板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是未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外墙饰面砖质量验收的其他检验项目:对外墙饰面砖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平整度、光洁度的检验,尺寸检验,饰面板嵌缝质量检验。"},{"id":12578,"title":"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请指出新的关键线路,并绘制施工实际进度横道图。
","stem":"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1.5m,地质勘察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砂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土方2施工中,开挖后发现局部基础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需处理,工期延误6d。
事件二:承台梁1施工中,因施工用钢材未按时进场,工期延期3d。
事件三:基础2施工时,因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期延期5d。","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发生了改变,新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⑤→⑥。
绘制基础工程施工实际进度横道图: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关键线路的确定以及计划工期的计算。线路上所有工作的持续时间总和称为该线路的总持续时间。总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称为关键线路,关键线路的长度就是网络计划的总工期。由网络计划图知: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⑤→⑥,总工期=3十7+7+3=20(d)。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期索赔。关于工期索赔,通常是由于下述原因:
(1)合同文件的内容出错或互相矛盾;
(2)监理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曾发出承包商要求的图纸和指示;
(3)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4)不利的自然条件;
(5)在现场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6)额外的样本与试验;
(7)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命令暂停工程;
(8)业主未能按时提供现场;
(9)业主违约;
(10)业主风险;
(11)不可抗力。
在上述提出的工期索赔中,事件一的情况属于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可预见的,所以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在事件二中,建设单位供应钢材不到位,导致的工期延误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对于事件三,工程质量事故是由于总承包单位自身造成的,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总工期顺延的天数以及实际工期的计算。事件一工期索赔成立,总工期可以顺延6-4=2(d),实际工期=3+9+12+3=27(d)。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新关键线路的确定以及基础工程施工实际进度横道图的绘制。"},{"id":11885,"title":"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个工业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择了甲、乙施工单位分别承担A、B标段工程的施工,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与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B标段所需的部分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乙施工单位按照正常的程序将B标段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r\n事件1:建设单位在采购B标段的锅炉设备时,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由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更能保证质量,建设单位便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并通知了监理单位和乙施工单位。\r\n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质量记录分析,对A标段某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有怀疑,随即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剥离检验。甲施工单位称:该部位隐蔽工程已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若剥离检验,监理单位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延长工期。\r\n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B标段进场的配电设备实行检验时,发现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某设备不合格,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进行了更换,从而导致丙施工单位停工。因此,丙施工单位致函监理单位,要求补偿其被迫停工所遭受的损失并延长工期。\r\n问题\r\n1.请画出建设单位开始设备采购之前该项目各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图。\r\n2.在事件1中,建设单位将设备交由厂商安装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r\n3.在事件1中,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处理?\r\n4.在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试分析剥离检验的可能结果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处理方法。\r\n5.在事件3中,丙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应该向监理单位提出?为什么?对该索赔事件应如何处理?","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建设单位开始设备采购之前该项目各主体的合同关系图如下图所示。
\r\n2.建设单位将设备交由厂商安装的做法是错误的。理由:在本事件中,锅炉设备厂商实际充当的是分包商,建设单位对分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何约定不参与意见,与分包商也不能有任何合同关系。
\r\n3.如果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主合同对该设备生产厂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行使确认权和否定权,对该设备生产厂商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r\n4.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配合检验,并在检验后重新修复。剥离检验的可能结果有两种,即质量合格和质量不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对可能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法:
\r\n(1)如重新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r\n(2)如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r\n5.丙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不应该向监理单位提出。理由:不论事件起因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还是承包商应承担的义务,当分包商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分包商只能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不能向工程师提出。对该索赔事件应该这样处理:由丙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如乙施工单位认为丙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合理,则要及时按照主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以乙施工单位的名义就该事件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工程师应批准索赔报告,索赔获得批准顺延的工期加到分包合同工期中,得到支付的索赔款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乙施工单位转交给丙施工单位。"},{"id":12571,"title":"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stem":"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平方米。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天。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二: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两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三: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三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四: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违约的。理由: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給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款总额会发生变化。"},{"id":6844,"title":" [背景材料]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12500m2,混凝土现浇结构,筏板式基础,地下2层,地上13层,基础埋深11.8m,该项工程位于繁华市区,施工场地狭小。 工程所在地区地势北高南低,地下水流从北向南。施工单位的降水方案计划在基坑南边布置单排轻型井点。 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坑进行验槽,并对基底进行了钎探,发现地基东南角有约350m2软土区,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换填处理。 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时,2层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在拆模时沿阳台根部发生断裂,经检查发现是由于施工人员将受力主筋位置布置错误造成的。事故发生后,业主立即组织了质量大检查,发现1层大厅梁柱节点处有露筋;已绑扎完成的楼板钢筋位置与设计图纸不符;施工人员对钢筋绑扎规范要求不清楚。 工程进入外墙面装修阶段后,施工单位按原设计完成了965m2的外墙贴面砖工作。业主认为原设计贴面砖与周边环境不协调,要求更换为大理石贴面,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进行了更换。 [问题]","stem":"","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该工程基坑开挖降水方案采用在基坑南边布置单排轻型井点不可行。因为轻型井点应根据基坑平面的大小与深度、土质、地下水位流向、降水深度要求等条件采用单排、双排、环形等方式布置。单排轻型井点适用于基坑或沟槽宽度小于6m,且降水深度不大于5m的基坑,同时,在采用单排轻型井点方案时也应将井点管盎布置在上游,即北边。因该工程基坑面积大,基础埋深达12.4m,所以不能采用轻型井点降水方案,可采用喷射井点、管井井点或深井井点的降水方案。 当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槽的做法不妥。正确的做法是在基坑开挖到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好后,施工单位还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当发现基坑基底有软土区后,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由勘察设计单位组织进行地基补充勘探。在探明基底情况后?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处理方案设汁。方案设计完成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设计变更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再依据设计变更进行基底处理,监理单位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并对处理结果检查验收。 根据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业主检查出的问题反映了施工单位在质量管理中存在如下问题:施工技术交底不清;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制度不健全,隐蔽工程检查不严格,检查验收制度不落实;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管理职责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施工过程控制不严格;施工队伍素质差,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不够。 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内容包括地基基底处理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更换大理石贴面砖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
建造师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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