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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308,"title":"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stem":"政府投资的某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7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事件3: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要求G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定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事件4:开工前,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了设计交底会。会议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整理了一份《设计修改建议书》,提交给设计单位。
事件5:施工开始前,G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施工测量成果报验表》,并附有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了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和保护措施后即予以签认。","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id":851,"title":"逐条回答总监工程师提出的监理规划编制要求是否妥当,为什么?","stem":"某钢结构公路桥项目,业主将桥梁下部结构工程发包给甲施工单位,将钢梁制造、架设工程发包给乙施工单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某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组建了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并重点提出了质量目标控制措施如下:
(1)熟悉质量控制依据和文件;
(2)确定质量控制要点,落实质量控制手段;
(3)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4)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签付款凭证;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同时,提出了项目监理规划编写的几点要求如下:
(1)为使监理规划具有针对性,要编写两份项目监理规划;
(2)监理规划要把握项目运行内在规律;
(3)监理规划的表达应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
(4)监理规划根据大桥架设进展,可分阶段编写。但编制完成,由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并报业主认可后,一经实施,就不得再行修改;
(5)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监理规划的编制。","options":"","answer":"","explanation":"要求(1)不妥当。理由:一个委托监理合同,应编写一份监理规划。
要求(2)妥当。理由:监理规划的指导作用决定的。
要求(3)妥当。理由:可使监理规划的内容、深度统一。
要求(4)不妥。理由:监理规划可以修改,但应按原审批程序报监理单位审批和经业主认可。
要求(5)不妥。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此项权力不能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id":1303,"title":"简述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stem":"某综合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是一栋7层L形平面建筑,底面为营业厅,2层以上为住宅。底层层高3.5m,2层以上层高3.0m,总高21. 5m,基础为混凝土灌注桩基,上部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的框架结构,主体结构采用C20混凝土,砖砌填充墙。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于2008年8月7日完工,经竣工验收后,发现未达到质量合格标准。","options":"","answer":"","explanation":"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派人参加,分包完成后,将资料交给总包;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id":2129,"title":"该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stem":"某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2014年3月1日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地点等事项。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如下:
(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本市二级以上企业,外地企业要求一级以上。
(2) 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上登记并签字。
(3)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以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
事件2: 4月12日,业主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商场部分装修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并明确4月18日16时仍为投标截止时间。
事件3:开标时,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该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本地和外地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同是错误的,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字是错误的,因为按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按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id":227,"title":"分别指出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该变更的正确处理程序。","stem":"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合同工期2年。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现场条件与施工图不符,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后,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设计单位同意变更,但同时表示无法及时提交变更后的施工图。总监理工程师将此事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随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修改施工图并签署变更文件,交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未按审查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存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分别向甲、乙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甲、乙施工单位既不整改也未回函答复。
事件3: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施工单位将事件1中基础工程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列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以甲施工单位未及时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申请为由,拒绝变更基础工程价款。
事件4: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整理、归档资料,其中包括:
(1)工程开工审批表;
(2)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3)分包单位资格材料;
(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5)工程费用索赔报告。","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变更的正确处理程序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后,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
(2)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修改施工图并签署变更文件,交甲施工单位执行。
(3)设计变更的正确处理程序:总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修改施工图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转交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变更单。"},{"id":400,"title":"针对事件3,写出总承包单位的正确做法。","stem":"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一专业工程分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设计图纸有误,即向建设单位进行了口头汇报。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并向设计单位指出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在会后整理会议纪要。
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安排监理员到现场复验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
事件2: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一批材料,因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单位不予接收保管,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处理。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总承包单位在某隐蔽工程施工时,未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即进行隐蔽。
事件4: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填写了工程竣工报验单,连同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过程均按要求进行了验收,便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收到该报告后,即将工程投入使用。","options":"","answer":"","explanation":"针对事件3,总承包单位的正确做法:工程具备了隐蔽条件,总承包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id":313,"title":"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该工程还应具备哪些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stem":"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匀速进行。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准备期间,由于施工设备未按期进场,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第5天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给予书面回复。
事件2:施工准备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认为: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但其他开工条件尚不具备。总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3:工程开工后第20天下班时刻,项目监理机构确认:A、B工作已完成;C工作已完成6d的工作量;D工作已完成5d的工作量;在B工作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情况下,F工作已进行1d。","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该工程还应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1)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3)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id":1349,"title":"土方开挖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是什么?","stem":"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住宅楼小区工程的施工。该工程其中一个单体栋号(5号楼)建筑面积为1572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局部十七)层。建筑物占地面积为741.3平方米。东西向长80.26m,南北向宽18. 76m。基底相对标高为-5. 895m, + 0. 000相对标高为55.15m。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其中包括《××住宅楼小区4号楼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在该施工方案中确定的工期计划及施工机具计划,见表3-9。土方开挖工期8天。
1.施工步骤及方法说明
(1)开挖前应对施工现场地上障碍物和地下有关影响施工的各种管网清除和处理完毕。
(2)根据开挖图,测量员撒好开挖上口灰线,测定地表标高,确定开挖深度。采用放坡大开挖法进行施工,按1 : 1进行放坡。
(3)整个基坑呈长方形,先挖第一步表面渣土,第二步用挖土机一次挖至基底标高上30cm,再人工清土至基底标高,基底须清理平整。清理时由测量人员钉木桩,拉通线检查槽底平面尺寸和标高。
(4)按公司文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对基坑上口边缘设1.2m高防护栏杆,栏杆内挂密目网。
(5)进行第二步土方开挖时,马道留在基坑西南角,宽4m,坡度宜缓,满足运土车爬坡要求。从西向东进行土方施工。
(6)基坑全部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垫层施工,尽量避免扰动基底。
(7)基坑四周安全范围内无建筑物,故对边坡不加支撑,边坡上方也不得堆放土方和材料。
(8)为防止现场和道路起尘污染环境,每班配备专用的水管在现场洒水。2.施工顺序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机械挖土顺序为由西向东开挖,为防止挖掘过程中扰动老土,机械挖土时坑底预留30cm左右用人工挖土至设计标高。
(2)施工分层,根据基槽开挖深度、土质水位等情况确定分两层开挖,第一层为从自然地平至-3.000,第二层为- 3. 000至设计标高以上30cm。
在土方开挖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的项目和生产负责人共赴现场,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进行了基坑验槽。
在基坑验槽过程中,各方对基坑的各个重点位置进行了重点观察,未发现异常。最终,此次基坑验槽合格通过。
该栋号施工至地上三层时,施工单位又进行了土方回填的工作。","options":"","answer":"","explanation":"土方开挖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主要有:检查挖土的标高、放坡、边坡稳定状况、排水、土质等。具体包括:
(1)核对基坑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是否满足基础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并检查边坡稳定状况,确保边坡安全。
(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要求。
(3)核对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土质扰动的现象。
(4)用钎探法或轻型动力触探法等检查基坑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及其相应的位置、深度、形状。"},{"id":959,"title":"以上哪些工程文件和档案应分别属于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和施工文件?","stem":"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工程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分别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该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以下是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工程文件和档案: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报验单;
(7)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工程项目监理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及各自负责人名单;
(8)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与组卷方法,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对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收集、组卷、验收和移交。","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工程项目监理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及各自负责人名单;
(2)监理文件: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3)施工文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报验单。"},{"id":1551,"title":"C单项工程合同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天?","stem":"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分为A、B、C三个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分别确定了三个中标人并签订了合同。A、B、C三个单项工程合同条款中有如下规定:
(1) A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没有完成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合同条款中规定:
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甲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 B工程合同额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30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8个月,第二期为12个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
1)工程开工后,从第三个月开始连续四个月业主未支付承包商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为此,承包商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并提出对拖延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计利息的要求,其数额从监理工程师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息。业主方以该四个月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偿还预付款而予以抵消为由,拒绝支付。为此,承包商以业主违反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扣还的规定,以及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继续施工为由而停止施工,并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进行到第10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项目属于指令停工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执行合同实施的通知。为此,承包商要求业主承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3)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以来最大的台风,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两个月。为此,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赶工的责任。
(3) C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550天。但在施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2005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日历天数为581天。","options":"","answer":"","explanation":"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矛盾时,应以协议条款为准,应认定工期目标为581天。"},{"id":2243,"title":"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stem":"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机械补偿费为200元\/台班,人工补偿费为50元\/日工;总工期为120天;竣工时间提前奖励为3000元\/天,误期损失赔偿费为5000元\/天。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单位: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进行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某一构件作破坏性试验,以验证设计参数的正确性。该试验需修建两间临时试验用房,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该支付该项试验费用和试验用房修建费用。建设单位认为,该试验费属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试验费,试验用房修建费属建筑安装工程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费,该两项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合同价中。
事件2: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经施工单位清点入库后,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其后,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建筑材料的保管费和检验费;由于建筑材料需要进行二次搬运,建设单位还应支付该批材料的二次搬运费。
事件3: (1)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对B工作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致使B工作停工3天(每停一天影响30工日,10台班);(2)由于机械租赁单位调度的原因,施工机械未能按时进场,使C工作的施工暂停5天(每停一天影响40工日,10台班);(3)由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按计划到场,E工作停工6天(每停一天影响20工日,5台班)。施工单位就上述三种情况按正常的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补偿停工损失的要求。
事件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为了鉴定某个关键构件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122天。","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不正确。
理由: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1)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检验试验费)中不包括构件破坏性试验费;(2)建筑安装工程中的临时设施费不包括试验用房修建费用。"},{"id":1645,"title":"竣工结算按什么程序进行?","stem":"某承包商承包某工程项目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的部分内容有:
(1)工程合同总价10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A)占工程价款的32%,材料费占工程价款的52% (材料费又分B、C、D、E四类,各占比重24%、12%、9%、8%),不调值费用占工程价款的15%。
(2)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15%的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2.5%。工程进行到合同价的60%时,开始抵扣预付款。竣工前全部结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每月月中预支半月工程款。","options":"","answer":"","explanation":"竣工结算程序:
(1)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全面清点,备齐结算依据和资料;
(2)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预算、报价内容进行检查核对;
(3)对发包人要求扩大的施工范围和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增减预算进行检查、核对,如无误,则分别归人相应的单位工程结算书中;
(4)将各单项工程结算书汇总成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书;
(5)将各单项工程结算书汇总成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书;
(6)编写竣工结算说明,内容主要为结算书的工程范围、结算内容、存在的问题、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
(7)复写、打印竣工结算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送发包人审查签认。"},{"id":1545,"title":"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stem":"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就存放施工现场不妥;
理由: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派人与其共同清点移交。
(2)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设备部分部件损坏的责任不妥;
理由:建设单位未通知施工单位清点,施工单位不负责设备的保管,设备丢失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id":382,"title":"指出事件5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stem":"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分别与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与丙单位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机具已进场准备就位;施工测量人员正在进行测量控制桩和控制线的测设;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不会影响工程进度。为此,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了同意开工的意见,并报告了建设单位。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准备将一种新型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经询问,甲施工单位认为该新型建筑材料性能好、价格便宜,对工程质量有保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其提供该新型建筑材料的有关资料,甲施工单位仅提供了使用说明书。
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检查甲施工单位的某分项工程质量时,发现试验检测数据异常,便再次对甲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本工程试验项目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考核。
事件4:为了解设备性能,有效控制设备制造质量,项目监理机构指令乙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进驻丙单位,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对丙单位的设备制造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事件5: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统一汇总甲、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档案验收。","options":"","answer":"","explanation":"事件5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统一汇总甲、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
理由:由于建设单位分别与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档案就应由甲、乙施工单位分别整理汇总。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将工程档案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档案验收。
理由:工程档案提交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验收。"},{"id":440,"title":"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分别由谁承担?建安工程施工单位总共可获得费用补偿为多少?工程延期要求是否成立?","stem":"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建安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计和装修工程施工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单位编制建安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
(3)拥有国有股份;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件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后,在施工中突遇合同中约定属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见表2-1)和工地全面停工15d。由于合同双方均未投保,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事件3: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刚开始采用的一项新工艺,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事件4:在施工时,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错误,导致装修工程局部无法正常进行,虽然不会影响总工期,但造成了人工窝工等损失。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变更设计和费用索赔的申请。","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是:建安工程施工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待安装的设备修理费5.0万元,已通过工程验收的供水管爆裂修复费0.5万元,建设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的水泥损失费3.5万元,停工期间必要的留守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现场清理费0.3万元。
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是:现场施工人员受伤医疗补偿费2.0万元,建安工程施工单位配备的停电时间用于应急的发电机修复费0.2万元,停工期间施工作业人工窝工费8.0万元。
(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总共可获得费用补偿:5.0+0.5+3.5+1.5+0.3=10.8(万元)。
(3)工程延期要求成立。"},{"id":1631,"title":"计算第110天的进度偏差SV值,并做SV值结论分析。","stem":"某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如图4-3所示:
\n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n事件1: A工作因设计变更停工10天;
\n事件2: B工作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延长工期7天;
\n事件3: E工作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推迟3天施工;
\n在工作进展到第120天后,施工项目部对第110天前的部分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统计数据见表4-24。
","options":"","answer":"","explanation":"第110天的进度偏差SV=BCWP-BCWS= 2900-3220 = -320 (万元)
SV值结论分析:由于进度偏差为负,说明进度延误了,落后320万元。"},{"id":645,"title":"事件5中,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stem":"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采用可调价合同形式。工期20个月,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各项工作在其持续时间内均按匀速进展,每月计划完成的投资(部分)见表6-1。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要求调整场地标高,设计单位修改施工图,致使A工作的开始时间推迟了1个月,导致施工单位机械闲置和人工窝工损失。
事件2:设计单位修改图纸使C工作发生工程量变化,增加造价10万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施工部署,如期完成了C工作。
事件3:D、E工作受A工作的影响,开始时间也推迟了1个月,由于物价上涨原因,6-7月D、E工作的实际完成投资较计划完成投资增加了10%。D、E工作均按原持续时间完成,由于施工机械故障,J工作7月份实际完成计划工程量的80%,J工作持续时间最终延长1个月。
事件4:G、I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遇到非常恶劣的气候,导致G工作持续时间延长0.5个月;施工单位采取了赶工措施,使I工作能按原持续时间完成,但需增加赶工费0.5万元。
事件5:L工作为隐蔽工程,在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提出了质疑,并要求对该工程进行了剥离复验。施工单位以该隐蔽工程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为由拒绝复验。在监理机构的坚持下,对隐蔽工程进行了剥离复验,复验结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
以上事件1~4发生后,施工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要求。
1-7月投资情况见表6-2。
","options":"","answer":"","explanation":"(1)事件5中施工复验,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
理由:施工单位不得拒绝监理单位剥离复验的要求。
(2)事件5中施工复验,项目监理机构的做法妥当。
理由:对隐蔽工程质量产生质疑时,项目监理机构有权进行剥离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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